文保圈按:2021年1月21日,国家文物局公布“2021年工作要点”(全文查看:重磅!国家文物局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我们根据上述5大项28个工作要点,梳理出与“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密切相关的6组21个关键词,这些关键词代表着2021年中国“文物保护”细分领域的若干重大发展趋向。
1、坚持思想统领、强化政策研究、紧扣改革主线、加强智库建设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文物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强化政策研究支撑;
加强文物领域智库建设;
紧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主线;
围绕考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主责主业;
全力推进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2、编制新规划、深化制度建设、统筹保护与利用
编制完成组织实施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编制大遗址保护、文物保护科技等专项规划;
持续深化文物领域制度建设;
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
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继续推进文物领域相关改革;
协调经济建设与考古和文物保护的关系;
更好统筹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
推动出台并落实《关于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化文物资源资产保护管理;
推进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会同财政部出台《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继续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
研究出台低级别文物保护管理总体指导意见。
3、实施百年党史文保展示工程、加强革命文保利用、建成全国管理平台
实施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
推进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展示工程;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推动召开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
公布第一批全国革命文物名录;
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
建成全国革命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平台;
推介革命旧址保护利用优秀案例。
4、加强文保科技创新、建设文物大数据库、启动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文保工程全流程管理
全面增强文物工作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工作;
组织召开全国文物科技工作会议;
推动发布“十四五”文物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方向布设;
深入开展“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
拓展跨界融合项目;
持续开展文物大数据库建设;
稳步提升文物基础和重点工作管理效能;
做好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
编制石窟寺保护利用、考古专项规划;
分类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
启动石窟寺保护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
推进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管理;
加强备案监管;
推动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
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管理;
指导举办第九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
做好国际博物馆协会藏品保护委员会第19届大会相关工作;
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优化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
推进建立文物登录制度;
推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设。
5、加强文物督查、强化安全管理、优化社会文物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文物督察和执法检查;
开展文物遥感督察和执法监测;
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
强化文物安全管理;
编制实施文物平安工程规划;
加强文物安全基础信息管理和防护设施建设;
协调相关单位,持续部署打击文物犯罪和火灾隐患整治行动;
督办重大火灾文物安全事故;
督促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起草防止和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示范法;
组织2021年度“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中国主场活动;
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
在上海推进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
筹办首届中国(上海)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博览会;
推动制定文物鉴定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文件;
完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体系;
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
加强文博机构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国家和地方文物部门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推进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加大文物人才工作力度;
加强文物保护职业教育工作,举办第二届文物修复技能竞赛。
6、扩大国际影响力、推进全媒体传播、加强财政保障
持续深化文化遗产国际合作;
务实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召开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对话会,发起成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
扩大政府间文化遗产部门合作协议覆盖国家;
系统推进文物援外、历史古迹保护修复、联合考古、展览交流等各领域合作;
持续加强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
稳步推进与港澳台地区机制性交流合作项目;
提升新闻宣传工作;
持续推进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
开展文物重点工作新闻发布,组织文物保护看基层、世遗之美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出《如果国宝会说话》第4季;
压实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责任;
健全完善文物重大舆情应对机制。
加强财政保障和重大项目建设;
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和文物领域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推进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内控审计工作制度性建设;
重点保障石窟寺、考古、数字化、革命文物和文博机构刚性资金需求;
完善文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资金需求;
推进国家文化遗产科创中心项目建设。